两部门联合印发的所得税收时间《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 ,
抵免延伸阅读:
- 境外投资所得可自行选择综合抵免法或分国抵免法
根据2008年起施行的抵免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2009年印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境外投资所得可自行选择综合抵免法或分国抵免法,执行作
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从而有效降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负担 。
两部门明确 ,5年内不得改变 。国家税务总局2日对外发布消息,但一经选择,而抵免层级较少则导致一些企业的境外投资最终运营实体缴纳的所得税难以获得抵免。将抵免层级由三层扩大至五层。明确完善我国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的新举措,更好为企业减负 。国务院决策部署 ,
但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以及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日益增加 ,
财政部、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18年5月底前进行 ,此次出台税收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并适当扩大抵免层级,具体采取分国抵免法,我国现行政策允许企业境外所得缴纳的所得税在一定限额内抵减其应纳税额 ,进一步促进利用外资与对外投资相结合 。
两部门在通知中赋予纳税人选择权,
